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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四十六章 鲜衣怒马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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哪来这么多本事?”

    仇天一时尴尬,对她无言,叹道:“相传华家曾出了一位叫华苕的天才,他依照五禽戏,衍生了驭兽之法。从此华家一分两脉,一脉带着医药典籍隐匿在玄牝大山里,号称谷神宗。一脉带着五禽戏以及驭兽之法横行无忌,号称驭兽派。”

    “略知一二。”

    “只是后来睡仙陈抟逞威,将武林中能起祸患的强者尽数压制,驭兽派亦被封锁在云深山里。华池天资聪颖,突破了陈抟设的屏障,却从未做过恶事。如今驭兽派人丁稀薄,群兽尽散,在华池的带领下,少了贪婪的恶xing,实为大幸。”

    闵诚瑾听的出神,连声赞叹,不知不觉,三人已走到大山外的一处繁华村落。车流人海,熙攘不绝。三人走入客栈,在厅堂里占了一处座位,痛引起茶水来。

    仇天刚坐下,忽觉四周气氛有些怪异,朝四周望去,顿时一愣。

    四下里,刀枪棍剑,应有尽有。显然,座上均不是泛泛之辈。

    最北边的桌上,端放着一柄入鞘宝剑,非一般俗铁。案边只坐着一位中年男子,此人两手搭在桌上,衣衫朴实无华。鬓角两道白发直直垂落,眼神淡然,似乎想些什么,却无时不在观察周围之人。

    东北方向,坐着的却是老相识了,正是奢比尸座下的两个弟子,肝尸榆尸。只是肝尸榆尸素来围着汉王朱高煦马首是瞻,如今竟远离主子,跑到这蛮夷荒地来了。想必奢比尸对谷神丹也极为看重,只是如此说来,肝尸榆尸与汉王的关系,似乎并非主仆。至少,决计不似往ri眼见的那般,鞍前马后,俯首帖耳。

    正东边,也是一位中年男子,整个人透出一股锋芒气概,宛如无处遁形的纷飞利刃。他身着貂裘灰衫,拧着眉头,一脸肃穆,腰间挂着一把唐刀,完美的弧形,单薄修长的刀身,挥舞出来必是凌厉干脆。如他面庞的轮廓,干净利落。这男子似乎与正北方持剑的男子有些过节,两人偶尔对视,均是不屑的挪开。

    东南方向端坐着一位僧人,打扮的衣着素洁,道貌岸然。桌子上只有一碟青菜,半杯凉茶,不仔细瞧瞧,竟还真认不出是一悟那厮!

    腰衔唐刀的中年男子再往东去,是一对夫妇。两人翘起脚踝,踩着另外一张凳子,大大咧咧坐着。男子满脸络腮胡子,生的浓眉大眼,孔武有力,豪爽的撕扯熟牛肉往嘴里送,偶尔抓起大碗白酒一饮而尽,惹来他人暗暗赞叹。另一妇人却相对斯文了些,一身火红se长衫,流苏婉婉,衣袂飘飘,饮酒不输于男子,吃肉亦是不弱,令人称奇。

    正西边,盘坐一位绿衣女孩。这女孩儿约莫十五六岁,长得鬼灵jing怪,铜铃般大小的双眼里,闪烁着溜溜转动的墨se瞳孔。少女左边,放着与她身形极不相称的,三尺有余的背包。鼓囊囊的包袱里,不知放着何物。少女桌上的玩意儿却端是神奇,惹得客栈中人翘首观望。

    那是一匹小巧玲珑的袖珍木马,木马宛如活物一般,踏步仰首,摇头摆尾半晌才消停下来。仇天饶有趣意的瞄了瞄木马,大发赞叹,低声道:“幼时在杏花村里,周爷爷曾给我做过这种木制的机括玩具。但他只懂些皮毛,生搬硬套墨家残卷,做出一匹木马。那木马只能动弹三两下,完全不似这类,长久制动。这女孩儿决计不是普通人!”

    闵诚瑾嘿嘿一笑,调侃道:“傻子也能瞧出那女孩儿不简单。我倒稀奇,你何时学会了盯梢踩点?若是勤加练习,再学会个探囊取物,这江洋第一大盗非你莫属!更是:劫钱不忘劫se,偷物捎带偷香。”

    虞夕瞪了闵诚瑾一眼,也黑着脸,瞪着仇天,道:“你打量人家漂亮女孩儿的包裹作何?”

    仇天被他俩一人一句训斥,登时坐不住了,哇哇叫道:“我还不是在打探情况么?大山外面,已经是人人自危了。若是进去了,还不危机百出?指不定哪儿就窜出来个刀枪棍棒,明弓暗箭!”

    闵诚瑾听他言辞激烈,又声音洪亮,顿时尴尬,猛地一拽,将仇天强按在座位上。

    众人纷纷侧目。

    群雄四起。
白领情缘美丽的儿媳妇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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