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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二百七十四章 硝烟再起(6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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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“哈哈哈哈,说得好,说得好。【】打赏黄金百两。”宋献策的这番话可谓是说到了李自成的心里头,高兴之下,李自成自然是不吝啬金银财宝了。

    “谢过闯王”宋献策大喜道。不管怎么说,其他都是假的,银子才是最要紧的。管他最后谁坐江山呢?有了银子就万事不愁了。

    “呵呵,不用谢,军师之功当受此赏!”李自成心情高兴之下,大声说道。

    “呵呵,其实说道闯王有帝王之相,倒是不错的。”一直稳坐军帐的牛金星忽然开口了。因为他知道,这种时候不能让宋献策独美于专前,而是要也有所表现。不然的话,他在闯王心目的地位就要降低。

    说着牛金星笑着对李自成道:“既然今天众兄弟都是难得聚在一起,闯王何必把前几日做的那首诗念出来给大伙听听呢?”

    “这个,不必了不过是随性之作罢了。”李自成假意托道。不过他心里却是很感激牛金星的,因为他知道,只要等会抛出这首诗后,恐怕众兄弟他的眼光就要更加敬畏了。

    而所谓的随性之作,其实只是李自成某日晚睡觉时,豪情大发之下的做的一首诗,可只是十窍通了九窍,一窍不通。不过说是一窍不通倒也有几分可取之处,那就是气势很大。

    想想也是,手下都是拥兵几十万,战将百员。气魄能小的了吗!事情也巧,恰巧被有事前来请示的牛金星听到,牛金星敏锐地发现了其的价值,就以这首诗为骨架,对某些不太通顺的地方加以修饰,在苦思冥想,掉了n根头发之后,一首大气蓬勃的诗终于出现了。

    当然,牛金星是不敢居功的,于是,这首诗就冠之以李自成的名义,新鲜出炉了,只等适当的时机向‘市场’。而如今,就是到了这个适当的时机。

    “哦,什么,闯王还会作诗?快说来听听?”刘芳亮惊奇地道。

    “大哥还会作诗?快快念来听听”刘宗敏也是大声鼓噪道。

    只有宋献策把脸转了过去,心不屑的想到,呸,什么闯王作诗,不过是牛金星这个阿谀奉承的家伙的手笔罢了。哼,只会捧闯王的臭脚!其实宋献策倒是忘了,刚才他也是这般做过呢!

    “好好好,既然众兄弟兴致这么高,那么就献丑了。”李自成脸不红心不跳的道。对于把这首诗冠他的大名毫羞涩之感,也是,他是做大事的人,怎么会拘泥于这些小节!

    “咳咳咳”李自成先清了清嗓子,然后在四下了一遍,发现众人此刻都是在聚精会神的等着他的大作。于是李自成昂首挺胸,酝酿了一番情绪之后,开始大声吟诵道:“天作罗帐地为毯,日月星辰伴我眠。通宵不敢长伸腿,恐将江山一脚穿。”

    不得不说,这首诗的气魄确实宏大,称得是胸藏宇内吞吐日月。确实像是一代帝王所作的诗篇。想想,日月星辰都不在话下了,那天下第一人还不是手到擒来的。

    客观的说,也只有后世的一位伟人做的那首著名的诗,其的意境可以与之媲美,或者说更胜一筹。试举一例,山舞银蛇。原驰蜡象,欲与天公试比高。何其的壮观啊!秦皇汉武,略输采。唐宗宋祖,稍逊风骚。一代天骄,成吉思汗,只识弯弓射大雕。这是何等的气魄!

    说实话,当初念初的时候读到这首诗,并不觉得怎么样。好是好,可也只是一般,可是随着之后年岁渐长,阅历加深,再读到这首词,却是每每忍不住拍案叫好,百读不厌!伟人就是伟人啊,我等甘拜下风!

    不得不说,这首诗的震撼力实在是太大了,在座的众人,百分之九十九的人都不识字,是现在,却是一个个被雷的里焦外嫩!没办法,这首诗的王霸之气太足了!又是通俗易懂,人人都能听懂!

    在足足安静了一炷香的时间后,众人才像是如梦方醒一般的纷纷叫好,

    “好啊,好啊”这是刘芳亮的声音。

    “实在是太好了”这是李双喜的声音。

    “高,实在是高高家庄,马家河!”这是袁忠第的声音。

    “就凭这首诗,大哥天下之主的位置是坐定了。”这是刘宗敏的声... -->>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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白领情缘美丽的儿媳妇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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