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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二十七章 胜?败?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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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金钱帮,总舵。

    外面虽下着雨,屋子里却还是很干燥,因为这么大的屋子,只有一个窗户,窗户很小,离地很高。窗户永远都是关着的,阳光永远照不进来。雨也洒不进来。

    墙上漆着白色的漆,漆得很厚,谁也看不出这墙是土石所筑,还是铜铁所铸。但谁都能看得出这墙很厚,厚得足以隔绝一切。

    屋子里除了两张床和一张很大的桌子外,就再也没有别的──没有椅,没有凳,甚至连一只杯子都没有。

    这屋子简直比一个苦行僧所住的地方还要简陋。江湖中声名最响,势力最大,财力也最雄厚的“金钱帮”帮主,竟会住在这么样的地方。

    便是韩文也不禁怔住。

    上官金虹就站在他身旁,瞧着他,悠然道:“这地方你满意了么?”

    韩文沉默了很久,终于笑了,道:“这地方至少很干燥。”

    上官金虹道:“的确很干燥,我可以保证连一滴水都没有。”,他淡淡接着道:“这地方一向没有茶,没有水,没有酒,也从来没有人在这里流过一滴眼泪。”

    韩文饶有兴趣儿的问道:“血呢?有没有人在这里流过血?”

    上官金虹冷冷道:“也没有──就算有人想死在这里,还没有走到这里之前,血就已流干了。”,他冷冷接着道:“我若不想要他进来,无论他是死是活,都休想走进这屋子。”

    韩文又笑了笑,道:“老实说,活着住在这里虽然不舒服,但死在这里倒不错。”

    上官金虹道:“哦?”

    韩文道:“因为这地方本来就像是坟墓。”

    上官金虹道:“既然你喜欢,我不妨就将你埋在这里。”,他目中又露出一丝残酷的笑意,指了指脚下的一块地。接着道:“就埋在这里,那么以后我每天站在这里的时候,就会想到‘杀神’韩文就在我的脚下,我做事就会更清醒。”

    韩文皱了皱眉,道:“清醒?”

    上官金虹道:“因为我若不能保持清醒,也一样会被人踩在脚下的,一想到你的榜样。我当然就能警惕自己。”

    韩文笑得更加欢畅了,道:“但一个人清醒的时候若是太多了,岂非也痛苦得很?”

    上官金虹道:“我不会痛苦,从来没有过。”

    韩文咂了咂嘴,道:“那只因你也从来没有快乐过……有时我很想问问你,你究竟是为了什么而活着的?”

    上官金虹眼角在跳动。过了半晌,才缓缓道:“有些人也许真不知道自己是为了什么而活着的,但还有些却更可怜,他们甚至不知道自己是为了什么而死的。”

    韩文道:“哦?”

    上官金虹盯着他,道:“也许你就不知道自己是为了什么而死的。”

    韩文怔在原地,想了许久,叹然道:“也许我根本不想知道。”

    上官金虹道:“你不想?”

    韩文握了握拳头。道:“因为我已知道死也并不是什么大不了的事。”,他不等上官金虹说话,接着又道:“在你眼中,看来我现在已经是个死人了,是不是?”

    上官金虹道:“你倒很有自知之明。”

    韩文点了点头,道:“可在我眼中,你又何尝不是一个死人呢?”

    上官金虹眉头一皱,道:“为何?”

    “其虽为帮主。居处却简朴粗陋,只因心中已无它欲,唯权而矣。财帛不能动汝之心,美人不能易汝之志……你的人生从一开始,就走进了错路,你,活得不像是个人。自然,也就是个死人!”,韩文缓缓地说道。

    上官金虹的眉头蹙的更紧了,像是一座山峰。好半天,道:“你已经击败了天机老人?”

    “是的!”,韩文点了点头,道:“他的武功甚至远胜你我,但他输了!”

    “为何?”,上官金虹还是忍不住问了。

    韩文抿了抿嘴唇儿,道:“舍弃!他不懂的舍弃!你,能够舍弃吗?”

    天机老人在昨日便与韩文交手了,他们之间还是打了一场,结果,他输了,他是输在了顾忌或舍弃不下名声的压力上,这种压力甚至造成了他面对韩文时的不自信。

    就算他的对手不是韩文,是上官金虹,他一样会输。

    上官金虹瞳孔微缩,到了现在,他还不能舍弃的是什么?无他,唯权利尔!他久久不语,好半晌,又道:“那你现在还在等什么?”

    “在等小李探花!”,韩文默默的看了一眼自己的手,道:“我想见见那一道璀璨的刀芒!”

    上官金虹握紧了拳头,哼道:“狂妄!本来我也想等!可现在我不想等了!那就让我们之间的胜利者去见证那一道璀璨的刀芒吧!”

    “正合我意!”,韩文点头。

    豁然间,天地一片苍白,那是一抹惊天的剑气,冲霄而起!

    ........

    ........

    阿飞没有剑。

    但是这不重要,因为他忽然又有了勇气和信心。路旁有片竹林,站在这里,已可看到金钱帮的家院。阿飞砍下段竹子,从中间剖开,剖成三片,削尖,削平,撕下条衣襟,缠住没有削尖的一端,就算做剑柄。

    他的动作很迅速,很准确,绝没有浪费一分力气。他的手很稳。

    孙小红一直在旁边静静地瞧着,仿佛觉得很新奇、很有趣。但她还是不免有些怀疑,拿起柄竹剑,掂了掂,轻得就像是柳叶。她忍不住问道:“用这样的剑也能对付上官金虹?”

    阿飞沉默了半晌,缓缓道:“无论用什么样的剑也不能对付上官金虹!我只恨去晚了一步!”

    的确,他晚了一步,李寻欢已经赴了上官金虹,亦或是韩文的邀请了!

    孙小红想了想,道:“那么……要用什么才能对付他们?”

    阿飞没有回答这句话。他知道要用什么去对付上官金虹或者韩文,可是他说不出。世上本就有很多事是说不出的。

    孙小红轻轻叹了口气,道:“除了上官金虹外,你也许还要对付很多人!韩文……也许比上官金虹更可怕!尤其是他现在身边儿还有一个荆无命!”

    阿飞道:“我只问你。上官金虹是不是已回到这里?”

    孙小红道:“我想绝不会错。他在这地方无论做什么,都绝不会有人看到。”

    阿飞道:“能杀李寻欢、韩文这样的人,并不丢人,他为什么不愿被人看到?”

    孙小红又叹息了一声,道:“一个人在做他最喜欢做的事时,往往都不愿被人看到。”

    阿飞道:“我不懂。”

    孙小红道:“你最喜欢吃什么?”

    阿飞道:“什么都喜欢。”

    孙小红道:“我最喜欢吃核桃,每次吃核桃的时候。我都觉得是种享受,尤其是冬天的晚上,一个人躲在被窝里偷偷地吃。”

    她笑了笑,道:“但若有很多人在旁边眼睁睁地瞧着我吃,那就不是享受了。”

    阿飞沉吟,道:“你认为上官金虹将杀他们当做种享受?”

    孙小红叹道:“所以我才能确定上官金虹绝不会很快地杀了他们……假如我只有一个核桃。我一定会留着慢慢地吃,吃得越慢,我享受的时候越长,吃完的时候,我总会觉得有点难受。”

    其实那种感觉并不是难受,而是空虚。只不过“空虚”这两个字她也说不出。

    她接着又道:“在上官金虹眼中,这世上剩下的敌人不多。只有两个,一个韩文,一个李寻欢,他一定也会有我吃完核桃那种感觉,而且一定比我难受得多。”

    阿飞慢慢地将剑插入腰带,突然笑了笑,道:“我杀了他绝不会觉得难受。”

    这句话没有说完,他已大步走了出去。他走得并不很快。因为他先要准备──对付上官金虹亦或是韩文那样的人,当然一定要先作准备。

    走路的时候他往往会觉得四肢渐渐协调,紧张的身子渐渐松弛,这正是做最好的准备。

    他终于走上石阶,走进门。

    突然间,人已出现──十八个黄衣人。这正是金钱帮总舵所在地的守卫,当然也就是金钱帮的精锐。

    阿飞长长吸了口气。道:“我虽不愿杀人,也不愿有人挡我的路。”

    一人冷笑,道:“我认得你,挡了你的路又能怎样?”

    阿飞道:“就得死!”

    那人大笑。道:“你连条狗都杀不死。”

    阿飞道:“我不杀狗,你不是狗!”

    没有剑光,竹剑没有光。但竹剑也能杀人──在阿飞的手中就能杀人。那人还没有笑完,咽喉已被刺穿。现在竹剑有了光。血光!

    判官笔,双钩,九环刀,五件兵刃带着风声击向阿飞!

    两柄锐利的刀去削他手里的剑。

    孙小红在担心,她知道阿飞与人交手的经验并不多,纵然和人交手,也大都是一对一,很少被人夹击围攻。他的剑对付一个人固然已够快,但若对付这么多人呢?

    孙小红想冲过去,助他──臂之力。她还没有冲过去,就已看到三个人倒下。她明明看到刀锋已削及阿飞手里的竹剑,但也不知为了什么,竹剑偏偏没有被削断。

    她明明看到判官笔已点着了阿飞的穴道,但也不知为了什么,倒下去的偏偏不是阿飞!

    这原因只有使判官笔的人自己知道。他认穴一向极准,出手一向极重,他自己也觉得自己明明已打着了阿飞的穴道。但就在他笔尖触及阿飞衣衫的那一刹那,他全身的力气突然消失。

    竹剑已刺穿他的咽喉。阿飞并不比他快很多,只快一分。一分就已足够了。

    孙小红终于还是冲了过去,身子就像是只穿飞在花间的蝴蝶。江湖中的女子高手,特长往往是轻功和暗器一类,较小巧而不吃力的武功,很少听说有女子的内力深、掌力强的。

    孙小红也不例外。她暗器的出手极快,身法更快,脚步的变化更奇诡繁复,简直令人无法捉摸。但她最大的目的并不是杀人,而是保护阿飞。她始终认为阿飞的剑对付一个人固然有余。对付这么多人则不足。

    阿飞用剑的方法奇特,完全和任何一家门派的剑法都不同。他的剑法没有“削”,没有“截”,只有“刺”!刺,本来只有向前刺。但阿飞无论往哪个方向都能刺,无论往哪个部位都能刺!

    他能往臂下刺,往胯下刺。从耳旁刺。他能向前刺,向后刺,向左右刺。

    忽然间,一人着地滚来,刀花翻飞。地趟刀!这种刀法极难练,所以练成了就极有威力。

    但阿飞的身后也似长着眼睛。身子突然一缩,避开了迎面刺来的枪,剑已自胯下反手向后刺出,刺入了那地趟刀名家的咽喉。

    这时另一人已自使枪的身后抢出,掌中一双兵刃以“推山式”向阿飞推出,不但招式奇特,兵刃也奇特。他用的是一双凤翅流金铛。这种兵器江湖中更少人用。铛上满是倒刺,此刻用的虽是“推”字诀,但却同时兼带“撕,挂”两诀的妙用。

    无论谁只要被它沾着一点,皮肉立刻就要被撕得四分五裂,──这一着“推窗望月”下面的招式,正是“野马分鬃”!

    阿飞本该向后退跃。

    他若向后退,就难免失却先机。别的兵刃立刻就可能致他的死命!但他当然更不能向前迎,若向前迎,流金铛立刻就要致他的死命。

    这道理无论谁都能想得通。谁知阿飞却像是偏偏想不通,他身子偏偏向上迎了上去。

    孙小红眼角瞥见,几乎已将失声惊呼。就在这刹那间,阿飞的剑已自胯下挑起,自双铛之间向上刺出。

    “哧”。剑刺入了对方的咽喉。

    流金铛虽已推上阿飞的胸膛,但使铛的人只觉喉头... -->>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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白领情缘美丽的儿媳妇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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