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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四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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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李寻欢皱眉道:“她为何不索性杀了你?”

    花蜂苦笑道:“我若了解女人的心,也就不会变成这样子了。”

    这次他叹气得更长,接着道:“以前我总以为自己很了解女人,所以才会有这种报应,一个男人若以为自己了解女人,他无论受什么罪都是活该的。”

    李寻欢也叹息了一声,道:“这故事的确比方才那故事有趣多了。”

    花蜂道:“最有趣的一件事你还未听到哩。”

    李寻欢道:“哦?”

    花蜂道:“你中了我的毒,非但用不了力,而且三个时辰之内,就非死不可,所以我现在绝不杀你,让你坐在这里慢慢享受等死的滋味。”

    李寻欢淡淡道:“这倒用不着,等死的滋味,我也享受过许多次了。”

    花蜂狞笑道:“但我却可以保证这必定是最后一次!”

    李寻欢笑了笑,道:“既是如此,阁下就请便吧,只不过……外面风雪交加,冰雪遍地,阁下这样子,能走得远么?”

    花蜂道:“这倒不劳阁下费心,没有腿的人,也可以骑马的,我已听到外面的马嘶,而且中气很足,想必是几匹好马。”

    他大笑着往外面爬了出去,还挥着手笑道:“再见!再见!”

    李寻欢也微笑道:“慢走慢走,恕在下不能远送了,实在抱歉得很。”

    ........

    ........

    看着倒在地上的韩文,李寻欢叹了口气,道:“起来吧?还装什么啊?”

    “嘿嘿嘿!”,韩文干笑几声从地上起来了,扑了扑身上的土,赞道:“小李探花不愧是小李探花,竟然连这个都能看得出来!眼力真是厉害啊!”

    李寻欢微微蹙眉,道:“你早就看出我中毒了?为什么装作中毒?你对金丝甲不动心吗?”

    “嗯……玩具!”,韩文很不屑的摇了摇头。道:“那就是一件玩具,试问,它能挡得了你的飞刀吗?呵呵!他能挡得住我的剑吗?我只不过想放长线儿。钓大鱼,看看有多人会蹦跶出来,然后将他们全都抢劫了!”

    “呃……”;

    李寻欢都不知道自己该说些什么了。

    外面马嘶不绝,蹄声渐渐远去。李寻欢静静地坐在那里,望着桌子上的酒壶。

    一壶酒已空了,另一壶还有酒。

    李寻欢拿起酒壶嗅了嗅,又喝了一口。喃喃道:“果然是五色无味,此君下毒的本事的确不错。”他又喝了一大口,闭起眼睛道:“这酒也的确不错。喝一杯也是死,喝一壶也是死,我为何不多喝些,也免得糟蹋了如此好酒。”

    他竟真的将一壶毒酒全都喝了下去。

    “你还真的不怕死啊!好吧!看在你给我这一件儿狐裘大氅的份儿上。我帮你!追上他。就有解药,你就不会死!”,韩文笑吟吟的说道,说完,向外走了去。

    李寻欢也挣扎着站起来,摇摇晃晃地走了出去。

    雪地上蹄印交错,直奔东南。

    虬髯大汉也来了,二话不说。背负着李寻欢,便在雪地上追踪着蹄印狂奔。因为一句话——

    “只有在两个时辰内,找到一个双腿被斩断,就像肉球般的人,小李探花也许还有一线生机。因为下毒的人必有解药。”

    这是在他前边儿的韩文说的话。

    虬髯大汉几乎将每一分力都使了出来,眼泪已在他眼眶下凝结成冰粒,寒风迎面刮来,就像是刀。

    忽然间,寒风中传来一声惨呼。

    虬髯大汉面色变了,稍一迟疑,全力向惨呼声传来的方向奔了过去,他首先发现积雪的松林外倒着一匹马。

    他窜人雪林,整个人就忽然僵硬。

    他总算找到妙郎君花蜂了,可是他找到的却只是花蜂的尸体!

    花蜂的人已变得像是个刺球,身上钉满了各式各样的暗器,有飞镖,有袖箭,有银针,五芒珠,毒蒺藜……

    虬髯大汉面上也不禁露出伤感之色,这人的遭遇实在太惨,他被人锯断了两条腿,又被人像猪一般囚禁了十余年,到最后还被人当成了个活靶子。

    但想到这人一死,李寻欢只怕也要陪着他死,虬髯大汉的伤心立刻就变为了悲愤,嗄声道:“就是这人?”

    他还抱着一丝的希望,希望死的这人并不是李寻欢要找的人,但李寻欢却叹息了一声,道:“错不了的。”

    虬髯大汉咬了咬牙,脱下身上的皮袄,铺在树下,再扶着李寻欢坐了下来,勉强笑道:“解药也许就在他身上,他一死反而省事了,我去找找看。”

    李寻欢也勉强一笑,道:“小心些,暗器大多有毒,千万莫要割破了手。”

    他自己已命在俄倾,却还是一心惦记着别人的安危。

    虬髯大汉只觉胸中一阵热血上涌,勉强忍下了已快夺眶而出的热泪,一步窜到花蜂的尸身前。

    只见他蹲在那边,匆忙地搜索着,但过了半晌,两只手才停顿了下来,却久久无法站起。

    李寻欢道:“没有?”

    虬髯大汉喉头哽咽,已说不出话。

    李寻欢淡淡一笑,道:“我早就知道我绝不会有这么好的运气,他被人囚禁了十余年,身上怎么会还带着解药呢?”

    虬髯大汉握紧拳头,打着自己的脑袋,喃喃道:“我若知道是谁杀了他,就有希望了,他的解药也许就是被那人搜走的!”

    李寻欢闭起眼睛,满面俱是空虚落寞之色,道:“也许是的,也许不是……”

    韩文突然笑道,道:“可是他中的这些暗器都是极常见的,江湖中人人都可能用这些暗器,五芒珠虽本是方外人用的,但近年来也已流俗。他身上中了这么多暗器,显然不是一个人下的手。不过——凡事都有例外!想想,有没有人可以办到?”

    李寻欢蹙眉:“嗯?”;

    他呼吸沉重,竟似已睡着了,或许他对别人的安危。念念于怀,但对自己的生死,他却全未放在心里。

    虬髯大汉还在不停地敲打着自己的手。忽然跳了起来,大喜道:“我知道下手的人是谁了。下手的人只是一个人,这十三种暗器全是他一个人发出来的。”

    韩文挑了挑眉毛,笑了:“他中的这十三种暗器,无论任何一种都可以置他死命,但那人却硬要将十三种暗器都钉在他身上才过瘾,这种残酷毒辣的疯子。江湖中哪里还找得出第二个。”

    李寻欢叹了口气,道:“不错,只有一个。就是千手罗刹!妙郎君到头来还是要死在女人手里!”

    虬髯大汉拍手道:“对了,除了千手罗刹外,别人也无法将十三种暗器同时发出来……”

    他忽然顿住语声,瞪着李寻欢。道:“你早就看出来了?”

    李寻欢嘴角泛起一丝苦笑。道:“看出来又有什么用呢?千手罗刹行踪飘忽,早已不知走到哪里去了,我们反正是找不着的。”

    虬髯大汉厉声道:“我们无论如何也要找到他……”

    李寻欢摇了摇头,道:“不必找了,你只要找些酒给我喝,让我坦然而死,我已经很感激你,我现在已很累……非常累。只想好好地休息休息。”

    虬髯大汉噗地跪了下来,热泪终于忍不住夺眶而出。嗄声道:“少爷.我知道你已很累了,这些年来,你从来也没有一天快乐过,只有悲伤和愁苦,这的确比任何事都容易使人觉得劳累。”

    他忽然紧紧扶起李寻欢的肩头,大声道:“但少爷你绝不能死,你一定要振作起来,你若就这样不明不白地死了,死后还要背负着浪子、酒鬼的恶名,老爷在九泉之下也不会瞑目的。”

    李寻欢紧紧闭着眼睛,眼角的泪珠已凝成冰珠。

    但他嘴角还是带着微笑,道:“浪子、酒鬼,也没有什么不好,总比那些伪君子、假道学好得多了,韩先生!你说是吗?”

    韩文撇撇嘴,道:“也许吧!谁知道呢!”

    虬髯大汉满面热泪,嘶声道:“可是……可是少爷你本该是天下最有作为的人,你的好处谁也比不上,你为何定要如此自暴自弃,自伤自苦,为了林诗音那女人,这值得吗?”

    李寻欢目中忽然射出了光芒,怒道:“住口!你竟然叫她的名字?”

    虬髯大汉垂下了头,黯然道:“是。”

    李寻欢瞪了他半晌,又合起眼睛,叹道:“好,你要找,我们就去找吧,可是天地茫茫,我们剩下的时候已不多了,你要到哪里去找?”

    “我想!我已经找到她了!”,虬髯大汉刚想背负起李寻欢,突然间,韩文开口了。

    他正在仰着头,树上有片积雪落了下来,掉在他身上,他随手一拂,手中的这片积雪上竟凝结着血花!

    积雪的枯枝上,竟还有个人。

    一个死人!一个**裸的死人!女人!

    她被人塞在树桠里,全身已冻得僵硬,一枝短矛插入了她丰满的胸膛,将她钉在树上!

    李寻欢他们只注意到雪地上花蜂的尸体,全没有留意到她,虬髯大汉双臂一振,苍鹰般扑了上去,将她卸了下来。

    只见她脸上已结着一层冰霜,看来就像是透明的,使人完全看不出她的年纪,只能看出她生前是个很美的女人。

    李寻欢惨然一笑,道:“我们果然找到她了,这只怕也算皇天不负苦心人吧。”

    虬髯大汉紧握着双拳,恨恨道:“千手罗刹虽然毒辣,但这人杀了她后,为何还要剥光她衣服……”

    李寻欢叹道:“这只怪她穿的衣服太值钱了。”

    虬髯大汉眼睛一亮,道:“不错,据说千手罗刹最重衣着,她身上穿的衣服,都是以金丝织成的,还缀着明珠、美玉。”

    李寻欢苦笑道:“鹿角若无茸,羚羊若无角,也不会死于猎人之手了。”

    虬髯大汉道:“但这人杀她,本是为了金丝甲,他得到了金丝甲这样的武林异宝,还不肯放过一件衣服,如此贪心的人,世上只怕也不会有第二个。”

    李寻欢道:“不错,只有一个……”

    这次虬髯大汉却抢着道:“棺材里伸手,死要钱……”

    李寻欢笑了笑,道:“你再拔起她身上这根短矛看看。”

    这只短矛制作极精,上面还镶着块翡翠。

    李寻欢道:“施耀先视钱如命,杀了人后连衣服都要剥走,他会舍得将如此值钱的短矛留下么?”

    虬髯大汉皱眉道:“江湖中用如此华贵兵刃的人本就不多,这莫非是那败家子‘花花大少’潘小安留下来的?”

    李寻欢道:“一点也不错,这正是他们两人一齐动的手。”

    虬髯大汉道:“这两人一个爱财如命,一个挥金如土,完全是水火不同炉,又怎会凑在一起的呢?”

    李寻欢笑道:“潘大少是有名的派头奇大,衣、食、住、行,样样都要讲究,施耀先跟着他走,不但白吃白喝,还可以跟着充充大爷,这种便宜事,施耀先怎会不做?”

    虬髯大汉一拍巴掌,展颜道:“这就好办了,在这么冷的天气里,潘大少绝不肯骑在马上挨冻,更不会走路了,他一定要坐车,只要坐车,我们就追得上!”

    “有意思!都是有意思的人!咱们出发吧!”,韩文笑着,笑的很高兴,为什么?因为他终于碰到有钱人了!他对有钱人一向是很——喜欢的!喜欢他们的钱!

    钱不是万能的,没有钱却是万万不能的,若是以往,只怕他现在已经不为这种事情操心了,因为这段时间已经足够办妥了;

    在,没办法啊!这个穷乡僻壤的破地方!干!

    〖
白领情缘美丽的儿媳妇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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